大光明1.6%殺蟻餌劑
總有效成分含量:1.6%
氟蟻腙含量:1.45%
茚蟲威含量:0.15%
劑型:餌劑
低毒
規(guī)格型號:100克/包
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15-20克/巢,投放。
使用技術要求:
當蟻巢密度較小時,建議對單個蟻巢投放本品15-20克;當蟻巢密度較大時,可采用全面撒施的方法進行防治。根據(jù)紅火蟻的發(fā)生情況,一般1-2個月進行第二次全面防治或重點補給,施藥時地表要干燥,氣溫要在20-33℃之間或地表溫度應在21-32℃之間為宜。環(huán)狀或點狀投放于蟻巢表面和周圍;施藥時地表須干燥,施藥后2天內(nèi)下雨需重新施藥。
產(chǎn)品性能:
氟蟻腙具有良好的慢性胃毒效果和良好的毒力傳遞性,為線粒體復合物Ⅲ電子傳遞抑制劑(耦合位點Ⅱ),可抑制細胞呼吸。茚蟲威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,為鈉通道抑制劑,主要是阻斷害蟲神經(jīng)細胞中的鈉離子通道,使神經(jīng)細胞喪失功能,導致靶標害蟲麻痹、協(xié)調(diào)差,最終死亡,對各齡期幼蟲都有效??捎糜诜乐涡l(wèi)生紅火蟻。
注意事項:
不要與氣霧劑,其他觸殺性殺蟻劑或螞蟻趨避劑在同一區(qū)域混合施用。
24小時內(nèi)施藥區(qū)域請勿灑水,灌溉。24小時內(nèi)如有降水,請勿用藥。
使用本品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,穿戴長衣、長褲、帽子、口罩、手套等,避免藥劑直接接觸,使用中不可吸煙、飲水及吃東西,使用后及時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、臉等暴露部位皮膚并更換衣物。
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隨意丟棄,不可做他用。
本品對魚類等水生生物有毒,遠離水產(chǎn)養(yǎng)殖區(qū)、河塘等水體施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。對鳥類有毒,鳥類保護區(qū)附近禁用。對家蠶有毒,蠶室及桑園附近禁用。對蜜蜂有毒,蜜源作物花期禁用。
禁止兒童、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接觸,過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應請及時就醫(yī)。
廢棄物應妥善處理,不能亂丟亂放,也不能做他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: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覺不適,應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攜帶標簽送醫(yī)院就診。
皮膚接觸:立即脫掉污染衣物,用軟布去除污染農(nóng)藥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沖洗。
眼睛接觸:立即提起眼瞼,用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
吸入:立即離開施藥現(xiàn)場,轉移到空氣新鮮處。
誤服:應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攜帶農(nóng)藥標簽到醫(yī)院就診。無特效解毒劑,對癥治療。
儲存和運輸方法:
本品應貯存在干燥、陰涼、通風、防雨處,遠離火源或熱源。置于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。不能與食品、飲料、糧食、飼料等混合儲存。